如果家裡有人失蹤了,先參考一下這裡的資訊 (網路轉貼)

失蹤人口之防範探討與協尋

你知道就台灣地區而言一年有多少的失蹤人口嗎?在警方大力的搜索下,被撕票的白曉燕屍體,仍是靠民眾通報,才得以發現。根據統計,四年來全國失蹤人口高達 八萬八千多人,經家人報案後,其中雖有七萬餘人被尋回,但其中由警方協助尋回者,僅占極少數,每年平均有兩萬兩千多的人失蹤。


你知道就台灣地區而言一年有多少的失蹤人口嗎?在警方大力的搜索下,被撕票的白曉燕屍體,仍是靠民眾通報,才得以發現。根據統計,四年來全國失蹤人口高達 八萬八千多人,經家人報案後,其中雖有七萬餘人被尋回,但其中由警方協助尋回者,僅占極少數,每年平均有兩萬兩千多的人失蹤。

自民國八十三年起,失蹤人口開始突破兩萬人,每年的失蹤人口數都在增加,八十五年光是一月至八月間的統計,就有三萬零四百九十八人失蹤,在這些消失的人口中常常隱藏著犯罪的危機。
你知道什麼樣的年齡層是最容易造成失蹤人口的嗎?一般人都認為是老人與小孩,事實上最大的失蹤人口數是十七歲至二十四歲的青年人,剩下的另外一半才是老人 與小孩,在所有的失蹤人口中有三成是智障、精神病、迷路找不到家的人,這些沒有找回來的人,也許是被綁票,也許是被販賣了,實際上每一個親人失蹤的家庭都 要承受及極大的痛苦。以下的分析,可以讓我們更了解這些失蹤人口失蹤的原因及如何預防失蹤人口的發生。

二、失蹤人口的原因
(一)自願性
1.逃兵
2.逃家
? 自行回家,或由親友、警方找回。
? 誤入歧途、被賣、被強暴、、、成為受害人。
3.出家《找回機率高》
(二)非自願性
1.天災(地震、颱風等)
2.意外事件(船難、空難等)
3.人口販賣
4.走失小孩?無自主回家能力的人。例如:癡呆症,精神病患,智能障礙……等。*投影片(2)

◎個案舉例:
案例1~出家
南投縣中台禪寺剃度風波~一開始是有些人報案失蹤人口,後來,警方在禪寺中找到三位報案失蹤人口的人,另外有五位是在場抗議家屬所要找的子女。
由於此事件是集體出家,所以,相對的,當時報案失蹤人口的人也多,而此事件當時也引起了各界蠻大的關注。

案例2~人口販賣(幼童拐騙)
一位台藉的婦女到大陸觀光時,被一位行乞的幼童緊抱大腿不放,赫然發現這個小孩竟是自己失蹤兩、三年的小孩,最不幸的是這小孩居然已被割舌,無法講話了。
而此名幼童是被一個「幼童拐騙集團」所販賣到大陸行乞,省議員張學舜表示,這項拐騙幼童的行動,受害的幼童不是被打斷手腳,便是被剪掉舌頭,並強迫他們在旅遊據點「集體行乞」。

其他~計程車危機
前一陣子有「計程車之狼」事件,犯案者不是計程車司機,就是其他不良份子利用計程車作案。
而此事件也威脅到女性之安全,受害者通常不是被劫財,就是被劫色,而其他的則是失蹤,通常是搭乘某輛計程車後,就一連失蹤好幾天,才被發現屍體。
此事件使得立委紛紛督促警方盡快清查失蹤人口,而警政和戶政單位應儘快處理相關事宜。

(三)分析:
失蹤人口之失蹤原因,在『自願性』部份,因為是自己離家,所以,找回機率也高;但就逃家這部份人來看,逃家的人大部份為青少年,而這些青少年在暫時性離家後,會自動回家,或是被警方、親友找回,但也有些人,卻是誤入歧途,或是被強暴、被賣掉,甚有些不幸遇害。
另外,『非自願性』部份,其實天災和意外事件所造成的失蹤人口並不多,主要原因是人口販賣和走失。走失的人包括小孩和無自主回家能力的人;小孩通是在自家 附近被人拐騙走、抱走。而無自主回家能力的人,通常是找不到回家的路而走失。而被騙走的小孩,大部份會跟一部份因逃家而被賣的人一樣~被賣掉。

根據資料顯示,失蹤人口中,兒童、青少年及老人占近半數,所占比例極大。以下是針對老人及兒童部份再做探討。

(一)兒童及青少年:
兒童及青少年的失蹤原因有下列八項:
1.離家
2.意外
3.迷途
4.上下學未歸
5.智障走失
6.精神失常走失被擄(抱)走
7.其他不明原因。

由比例看來,實際上一般社會新聞中較悚動的兒童綁架、誘拐案件只占了一小部份,最主要的原因乃是離家,即自願性的失蹤和其他不明原因。

兒童福利連盟在分析失蹤類型時,以「狀況不明」為最多,占了四成六;不過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逃家的小孩比例也占了三成一,亦即每三名失蹤兒童就有一人可能 為翹家的孩子,其年齡層分布在七歲以上的學齡兒童及十三歲以上的青少年。而七歲至十三歲以上少年占逃家性兒童五成比例,顯示逃家年齡已逐漸下降,而小學三 年級又是高危險階段,多為集體性逃家,值得學校及家長重視。這些失蹤兒童的去向則分為找回與找不回,找回來者之中,又以逃家型的失蹤兒尋獲率最高,高達八 成三。而找不回來者,則可能被賣掉(賣到國外乞討),或是誤入歧途、掉入火坑,也有可能被人撿到、收養等。

另外,從資料顯示,失蹤兒人數已逐年遞減,從八十二年的六十九人到八十四年的四十五人,可能是因為大家都漸有防範之心理,較為注意子女的安全以致;不過,兒童及少年逃家人數卻居高不下,值得大家注意。

(二)失蹤老人:
老人之所以失蹤,最主要是因為沒有自行返家的能力。其原因有患有老人癡呆症、失憶症、或為精神病患、智能不足者等等。老人失蹤的因素通常較為單純,他們可 能只是出去散散步、買買東西,一轉身就忘了回家的路,甚少有產生其他令人震憾的社會新聞。令人心酸的是,一些老人失蹤多時,家屬求神問卜、找遍醫院、老人 安養院,甚至殯儀館,都無所獲,令人同情。

在警政、社政、醫療、民政等單位尚為相互通報失蹤人口的情況下,老人基金會統計全台各地的遊民收容所、養護中心、醫療機構、精神病院尚有數千名迷失老人,在等待家屬認領。

(三)協尋:
1、兒童福利聯盟-失蹤兒童協尋專線:(02)395-6006
2、台北市老人基金會-迷失老人協尋中心
電話:(02)532-3130傳真:(02) 532-5610

三、警方的措施
(一)如果家裡有人失蹤,你該怎麼辦?
根據資料顯示,有四成七的民眾第一個會想到警政單位報案,佔最多數;其次是通知兒福聯盟,有二成四。可見警方的責任重大,最受一般民眾信任。

(二)那麼,如果家中有人失蹤,大家知道要怎麼樣報案嗎?
1.準備被查尋人的基本資料、特徵及近照兩張。
2.向戶籍地或發生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所報案。
3.回家等通知或自己再想別的辦法。

(三)警方受理後
1.填具『受理行方不明人口案件登記表』。
2.輸入電腦建檔透過全國勤務指揮中心全面查尋。
3.按期發布失蹤、行方不明人口查尋通報。
4.於執行各項勤務時(如戶口普查、臨檢、巡邏等)運用電腦追蹤查證。
5.電腦網路上線查尋,在去年12月成立,稱為『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路』。只要有失蹤者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便可在網路上獲得其最新調查訊息,下落等。

(四)成效如何?
臺灣近三年來,每年平均未尋獲的失蹤人口便高達5000人以上,扣除自願性離家出走的人,尚有1800人每年不知去向,完全在人間消失。
若以失蹤兒為例,根據兒福聯盟的統計,警政單位在失蹤兒情報處理上有相當程度沒有回覆,就86年1-4月而言,有高達三成五的案件沒有下文。也就是說,每三件失蹤兒案就有一件如同石沉大海、無消無息。
儘管如此,卻不能因此抹煞警方的貢獻,因為每年的失蹤報案人數都超過萬人以上,警方仍然是最大、最廣的搜索網。
並且在非自願性失蹤人口中,有些根本就是被擄走的,或是常常可以看到有人失蹤多日後來卻在某個山裡的水溝被人發現。種種都說明了非自願性失蹤人口常是犯罪事件的反映。
因此警方不僅是為了協尋失蹤人口,挽救破碎家庭;也是主動出擊、打擊不法,維護社會安全。

(五)小結
也許就目前而言警方需要一些變革或改善,因為它的效率實在是太慢了,常因為公文的來往之間就浪費了許多時間,而擔誤了時效。因此在昨天立法院的座談會中,便有人提出建議,認為警局內應設專職人員或一專門單位來處理失蹤案件,以提昇效率,增加情報回覆率。
但畢竟只靠警方是不夠的,還必須靠社會大眾的幫助與平時的小心謹慎,事前預防勝過事後懊悔。

四、失蹤兒童協尋方案
通常社會工作實施者將社會工作分為兩大類: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前者指直接提供案主服務的方式,亦即面對面解決案主問題為主的社會工作服務,後者指非直接提供案主的服務,包括為直接服務提供所需要的各種協助與支持過程。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自八十一年九月從事推動失蹤兒童協尋工作以來,一方面不斷以倡導者的角色為失蹤兒童問題作宣傳,企圖引起社會大眾對這個問題的重 視。同時以協調者的角色,整合、聯繫相關的職權單位與資源的統籌運用;另一方面,更發揮支持、治療者的角色,給予求助案主一些直接幫助及福利服務的轉介。

(一)直接服務流程的建立
失蹤兒童協尋個案工作的進行旨在減少兒童遭遇不可預知危險的可能性,爭取於最短時間內尋獲兒童,降低父母因兒童失蹤的不安及焦慮,協助家庭重建成功。整個的協尋個案工作過程如下:

1.申請與接案
設置失蹤兒童協尋專線(02)395-6006,接受民眾電話報案之登記,及接受其他的轉介。最初協尋的對象為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及時十二歲以上的智障人 士(包含成年人)。基於協尋服務上接獲不少滿十二歲、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有逃家、翹課及失蹤的事件所佔的比例不低,後期已將協尋對象開放包括青少年,不 過青少年的對象僅轉介至警察廣播電視協尋,並未開案及印製在協尋文宣品上。登記後,立即郵寄登錄說明信給家長,提醒他附上失蹤兒近照四十張及警局報案單影 本,並填寫同意委任書。

2.個案調查及管理
將失蹤兒童及老人資料輸入電腦,約略分為失蹤類型、失蹤時間、地區、性別、年齡等,分立尋獲及未尋獲檔,便於協尋工作之進行。

3.照片發送與協尋
接獲失蹤兒的照片後,即比對照片及登錄資料,並開立檔號,將失蹤兒資料傳送給下列單位,並填寫贊助單位資料表。

4.新聞媒體:包括新聞報紙、電視新聞、廣播新聞等。
5.傳播媒體:包括雜誌、周刊、月刊、第四台、社區共同天線等。
6.贊助廠商:包括印製失蹤兒照片及基本資料於宣傳單、簡介、海報產品外包裝等。
7.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戶口組、資訊室、女警組等。
8.印製成協尋海報:三個月印製一波,分送給警政、衛生、加油站及其他公營之機構,目前已印製五波。
9.印製協尋手冊:在八十二年底由內政部社會司贊助印製,發給警政、衛生、社政、教育、法院、育幼即收容機構等相關單位。

(二)情報處理
在線索的處理方面,步驟約如下述:
1.研判消息正確性。
2.將研判後的可靠消息傳真刑事警察局。
3.社工員會同警方(必要時會同家長)前往了解或指認。
4.聯繫警署戶口組調查戶籍資料。
依據查報結果作結案或繼續協尋程序。在情報處理上,須填據失蹤兒童情報單,並使用失蹤兒童公文傳真專用單與警方。

(三)尋獲
失蹤兒童、老師回到家庭中的方式約略可分為五類:
1.自行回家
2.家屬尋獲
3.地區警局尋獲
4.收容機構通知本會前往指尋獲
5.民眾提供情報尋獲
在尋獲的這一階段上,須填寫以尋獲失蹤兒童、老人記錄表,失蹤兒童、老人個案摘要表、工作記錄表,並告知協尋媒體,終止協尋工作。

6.追蹤輔導
為了解失蹤兒童在失蹤期間的遭遇,病協助家屬解決可能面臨的問題,尋獲後會對失蹤兒童家庭進行訪視並酌情安排生理即心理評估診斷。

(四)結案
對於一般個案,每半年追蹤一次,共追蹤兩次,無問題及結案。對於問題複雜的保護性個案,三個月內追蹤三次,之後每半年追蹤一次,無問題者,於督模認可下結案。

(五)其他社會活動
老人福利聯盟包含了成人和老人的協尋。由於近年來失蹤老年人口快速的增加,有鑑於此,文山區公所特別舉辦愛心敬老戒指贈送活動。有不少老年人活動時間還未 開始就已經排隊領取純銀戒指。只要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憑身分證現場登記領取,戒指上並刻有老年人的身分證字號和電話號碼。如此一來,不論老人突然發生 緊急的事情或是需要旁人的協助,都可藉著這個戒指與其家人聯絡,可避免老年人與家人失去聯絡甚至流落街頭。

這次活動的目的是希望喚起大眾對失蹤老人的注意,並防止更多老人失蹤。
而擁有全國最大宗人口資料的中央健保局,自86年2月5日起,將免費提共民眾尋找失蹤親人最新的投保資料,但,必須失蹤人口已經加保。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為更改,才有辦法找。這是中央健保局最新的一項服務。

五、事前的預防

(一)兒童
《親長照顧原則》
◎別讓寶貝落單了
1.無論情況有多特殊,請不要讓孩子一人留在家中,或車上,在公共場所,如果孩子要去廁所,請陪他一起去。
2.不但在公共場所不要讓孩子離開你的視線,甚至在居家附近玩耍時,也要有人照顧。

◎建立週密的照護網路
1.慎選保母及托育中心,並和學校約定,當孩子沒到校時,請校方立刻通知家中。
2.盡量每天都見到孩子的面,並記得孩子出門時的穿著,避免讓孩子穿著有自己名字的衣服,以免歹徒有機可趁。

◎備妥孩子個人的小檔案
1.登記孩子的名字,並至戶政機關及衛生單位登記寶寶的出生資料。
2.幫孩子記錄身高體重及明顯的生理特徵。
3.剪下一束孩子的頭髮,妥善保存。
4.保留一份孩子的字跡並錄下一段孩子的聲音。

◎教孩子什麼是陌生人
1.陌生人不代表從沒見過的人,例如每天送報的,其實也是陌生人。
2.陌生人不見得不知道孩子的名字。
3.陌生人也包括權威人士。有些歹徒可能會假扮警察、老師,來誘拐孩子。

《兒童自保原則》
◎作好自我保護的準備
1.教孩子記住自己的和家長的名字,還有家中的電話,地址。
2.允許孩子對大人說不,讓孩子了解並非大人就有權力支配他。
3.讓孩子知道:不要讓別人觸碰他任何泳衣可遮蓋的部位。
4.為孩子做一張急用電話號碼表,貼在家中電話旁,以便利緊急時求救用。

◎養成安全的行動習慣
1.教孩子上下學時避免經過陰暗的地方,有必要可繞道而行。
2.清晨和夜晚盡量往人多的地方走。

◎緊急應變原則
1.教孩子當發現被跟蹤,而無法安全跑回家或到人多的地方時一定要大叫求助。
當孩子被抓住時,教孩子大聲呼叫、大吵大鬧,並且伺機逃向人潮或熱鬧的地方,可是假如對方持有利器,先設法使其放下。 

(二)青少年
1.加強家庭功能
青少年的這個階段處在比較叛逆的時期,需要家人主動去關懷與溝通,在發現有偏差行為時,更應適時給予修正與幫助。平時,家人也該多注意其交往的朋友,必要時留下通訊錄,以作預防。

2.加強學校與家庭間的互動性
在民國84年,台北市一個國三生,因在學校抽菸被記過,為了逃避家人責備,他在留下一封短信後離家出走,信上雖說明幾個月後將返家省親,然而距今已兩年多 的時間,仍然沒有任何有關他的消息。如果當時家人早一步知道他的事情,而付出關心與輔導是否就可以避免失蹤事件的發生?我們不敢肯定,然而平日校方與家庭 如果保持良好聯絡及互動性,至少要清楚孩子的重要轉變及表現,也才能適時給予適當輔導。

3.法令的保護
在北高兩市已經開始實施的宵禁條例,雖然帶給一些真正有需要的青少年許多的不便,然而宵禁實施的主要目的也就在保障青少年的安全,讓青少年在深夜來臨之前,都能平安的回到家中。

4.社會的關懷
近年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晚會是專門為青少年而辦,主要也是要讓青少年感受到社會的關心,希望藉各個深賦年輕色彩的活動,讓青少年感受到歸屬感。

5.隨時提高警覺性
在預防的眾多措施中,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醒青少年自己隨時保持提高警覺。民國86年3月,一名國中生在球場上打球的同時,一因為未察覺到身邊的陌生人, 在不注意時被敲昏了頭帶離現場。而社會上因好心帶路,而造成非自願性失蹤的案例也層出不窮;因而在平日就要給青少年適當的教育,提醒他們警覺性的重要。

(三)成人
根據調查,在成年人的失蹤人數中,其中平均有六點五成,是離家出走;而失蹤地點又以自家住宅為主,可見成年人的失蹤多與家庭因素有所關連。

1.婚姻講座
社會現今有很多專門處理婚姻問題的特別團體,而它們也會在平日舉辦一些深入人心而生活化的婚姻講座。多多參加這類的活動,對於婚姻問題的處理都是不無幫助的。

2.婆媳問題
婆媳問題自古至今都一直存在著,而隨著職業婦女、社會壓力的增加,這個問題也就越演越烈。而根據資料來源也指出,有越來越多婆媳間因相處不和睦,而一方刻 意失蹤,一方報案抓人的案例發生;然而就算在這個情況下真的有找回人,往往依舊造成很多不快與怨恨。所以根治的解決之道,還是需從平時即做好、保持溝通的 工作。

3.低調行事
而在非自願性失蹤的情況下,由早年的新光集團吳東亮綁架事件一直到最近的白曉燕撕票案,我們都可看出,在治安堪慮的現今社會,不容得手邊有那麼一點錢的人 稍過出名。而不論有錢與否,在平時我們即該低調行事、錢財不露白,也沒有必要公布出自己的私人財產。畢竟多一些謹慎的防預,多一份安全的保障。
 
(三)老年人 / 精神病患

1.配戴有意函的飾物
在胸前掛上一個名牌或是戴上手環,在上面仔細標明姓名、地址、電話等基本資料,在走失時,至少多了不少被善心人士帶回的機會。

2. 避免刺激
盡量少以其在乎的事件或言語動作刺激到他們,以防他們在精神激動的狀態下更難控制自己而發生不可預期的失蹤。

3.避免單獨遊蕩
精神病患本身即意識不夠清楚,行動力堪慮,一個人行動時,更易走失、迷路,即使只有短距離也容易迷失方向,因此平時即應避免讓病患單獨遊蕩以避免意外。

4.平日多紀錄其特徵
如果在平日多多注意失蹤人的言行舉止,如口頭禪及其偏好的特殊動作等,這些在若不幸失蹤的狀況下,都可以提供多一份寶貴的線索。

六、事後的補救

(一)尋獲
1.以安慰代替責備,避免失蹤人心理的二度傷害。
2.若失蹤人的身心有受到傷害,應儘速幫助他們接受適當的醫療。
3.若掌握確切的證據,應該儘速報警。以防歹徒逍遙法外,再去傷害其他的無辜的人。

(二)未尋獲
1.再次冷靜的思考,失蹤人失蹤當時的狀況,以提供更充足的線索。
2.主動積極尋求多方協助:一般人在報警之後,就容易過於依賴警方而失去鬥志,但警方在諸事繁雜的情況下,不一定就能傾全力協尋;然而民間亦提供了很多協尋的管道,比如:各個相關網站、老人聯盟、兒福聯盟……等,這些都值得讓大家好好冷靜後,主動出擊去尋人。
有句話說:『預防重於治療。』也就是預防更甚於事後的補救。在現今失蹤人口日漸增多的社會,也許下一個失蹤的就是你的家人,因此從平日時,大家就該多做好預防的工作。

七、結語
除非是惡意的遺棄,不然當家人因各種原因失蹤時,親人們都是心急如焚的,就如同這句廣告詞所說的〝換一張照片,下一個心急如焚的可能是你〞。經由以上我們 這組的報告,相信大家對於失蹤人口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下次當你經過便利商店們口時,順便看一下門上的海報,幫助那些可憐人找回他們心愛的家人。我們的報告 到此結束,希望大家會喜歡且能更小心謹慎,避免悲劇的產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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