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因為朋友包場,終於走進欣欣秀泰看了這部自己應該不敢去看的電影,朋友還貼心地在開演前發給大家每個人一包面紙,不過還好,電影中並沒有很多太殘忍的畫面,所以只用掉了一張面紙而已。
在數年前我就成為了台北內湖流浪動物之家的義工,所以電影裡的畫面,多半都是我已經看習慣了的,只是志工沒有機會看到死亡的狗兒們以及安樂死的畫面而已, 這部電影拍攝的地點應該是在中部,看到其中狗狗們被抓的地點就知道了,看來台北的流浪動物之家,真的是全台灣最"狗"道的動物之家了,志工們如果照顧了某隻狗,和牠產生了感情,幫牠取名字等等,有狗狗因為這樣最長在動物之家待了一年之久。而台北的動物之家,還會餵狗狗們吃藥,最大的作用是預防,不會讓他們像片中一樣完全得不到任何醫療上面的援助。但即使如此,還是有非常多次,上個禮拜還看到的狗狗,下個禮拜就看不到了,每次去,都覺得可能是見牠們的最後一面,讓我聯想到德蕾莎修女的垂死之家,我們做志工能做的,也許就是在牠們臨死前,幫牠們洗一次澡,帶他們出去外面跑跑,盡可能給牠們愛,也許有一隻狗會想:牠生的時候像螻蟻一般地活著,但死之前曾有一小段時間仍有人真心關愛牠。
話說回來這部電影,我想攪動了許多看完的觀眾的內心,但我想問的是:然後呢?具體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行動是不是應該更積極一些呢? 我在想也許九把刀和隋棠可以成立一個志工組織,讓所以剛從電影院看完這部片出來的人簽名連署,或者在臉書上發起連署,甚至是走上街頭都可以,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立法禁止買賣犬隻,要領養狗應該要像領養一個孩子一樣困難,我們都知道不能販賣人口,那為什麼可以販賣狗呢?如果領養一隻狗不是很容易,一定要確定有植入晶片才可以養,不是就不會有隨便棄養的事情了?
台灣每年是花了上億的經費在捕捉,短暫飼養和安樂死這些流浪動物上,為什麼我們還要這樣繼續作孽下去? 如果立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這麼去做呢???
留言
張貼留言